
阿拉斯加之死
我和阿拉斯加人一樣,很憤怒!為什麼 Christopher McCandless 可以這樣對待自己的父母家人.如此地不告而別是為了懲罰父母嗎?不必談到中國儒家的孝道 : 父母在,不遠遊.唸到大學畢業,他連最起碼的感恩都沒有,他的父母雖然不是完美的人,但也不應該這樣地被對待, Chris 的行為是自私的.我還記得旅居溫哥華期間,曾經幾次想在自家後院的草皮上睡午覺,但是真的沒辦法安下心來,我想到上個禮拜闖進來的鹿,還有鄰居看到熊出沒的事,我對大自然充滿敬畏.可是西方人想要擁抱自然,征服自然,但是 Chris 的行動卻是連常識都不足的愚蠢,就算是給你獵到一頭鹿可以吃上半年,你也沒有能力像原住民一樣將肉保存下來,因為文明讓人類失去了很多本能,所以他最後是餓死?吃到有毒的植物?還是一心求死?已經不重要了!我比較好奇的是,一路上他遇到很多好人,幫助他,給他溫暖,也勸過他回頭,尤其是老牌演員 Hal Holbrook 所飾演的孤獨老人 Ron ,他最後提出想要領養 Chris 的那一段戲,真是讓人動容.為什麼非要當一名 super-tramp ?既然挺進阿拉斯加曠野的心意是如此堅決?為什麼如此魯莽,欠缺準備?一個年輕有為的生命這樣算是死得其所嗎?我真的不能同意? 編導 Sean Penn 根據 Chris 所留下來 113 天的日記拍出一部很有質感的電影.我喜歡 Eddie Vedder 的音樂,還有片中所有參與演出的配角. Emile Hirsch 最後只剩下皮包骨,三十幾公斤,實在是一次很敬業的演出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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